报名须知

    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:2019年8月7日—8月13日18:00,在报名前请确认符合以下要求,并承诺本次提交信息属实,如被发现信息虚假将自动放弃报名资格。特别提醒每个身份证号只能进行一次报名,提交后不允许修改,请认真核对后再提交!

一、招聘岗位

1.专任教师77人。

2.思想政治辅导员25人(其中男15人,女10人)。

3.心理咨询专职工作人员2人。

4.图书馆工作人员4人。

5.档案室工作人员1人。

6.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2人。

7.财务处工作人员3人。

8.审计处工作人员2人。

9.发展研究院工作人员2人。

10.产业研究院工作人员2人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3.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(一般为学术型研究生,特殊专业除外),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4年制本科;

4.本科、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;

5.年龄为30周岁以下(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为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,应聘实验教学岗的人员凡有两年以上实践经历(需提供证明),年龄适当放宽至32周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6.满足相应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(见附件:《洛阳师范学院2019年以人事代理形式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》);

7.教学科研岗人员到校工作后,中共党员须任思想政治辅导员两年,非中共党员须任班主任或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两年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

1.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
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
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
4.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;

5.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。

报考辅导员岗位,已确认阅读以上信息

报考专任教师等其他岗位,已确认阅读以上信息